该规范由农业乡村部安排起草,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的发布施行,将为强化产品过度包装全链条管理、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出产经营企业适度合理包装供给法律根据和根底支撑。
该规范清晰了蔬菜(含食用菌)、生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断定办法和技术指标:针对不一样的品种和不同分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地率上限;规则蔬菜(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越3层包装,生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越4层包装;清晰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本钱与出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越20%,对出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越15%。为防止对农业出产经营活动形成不必要的影响或发生新的资源糟蹋,该规范设置了6个月的施行过渡期,并规则“施行之日前出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出售至保质期完毕”。施行后,出产经营主体应按照该规则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出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规划。
据悉,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乡村部等部门将全方面推动该规范的宣贯施行,强化规范宣扬引导和监督法律,保证规范落地收效。